鸡尾酒的真正流行是从美国颁布的*酒令实施期间开始的(1920-1933年),当时的普通人为了躲避政府监管而混合果汁或奶油、碳酸水等,调制成看起来与酒不同的鸡尾酒来饮用。
*酒令解除后,鸡尾酒在美国大行其道。鸡尾酒是何时传入我国,现在无从考证,但是鸡尾酒在中国的酒吧中很受欢迎。随着鸡尾酒的流行,调酒师在中国也日渐成为很多年轻人追捧的行业。
“鸡尾酒”一词的起源
鸡尾酒“ Cocktail”,直译的意思是鸡尾巴,其来源虽不明确但有很多说法。
说法一:
相传在1777年, Betsy Flanagan发明了美国式鸡尾酒。鸡尾酒起源于1776年美国纽约州埃尔姆斯福的一家用鸡尾羽毛作装饰的酒馆。一天当这家酒馆各种酒都快卖完的时候,几个**走进来要买酒喝。一位叫贝特西·弗拉纳根的女侍者,便把酒馆里所有剩酒统统倒在一个大容器里,并随手从酒馆里的一只公鸡身上拔下了一根毛把酒搅匀端出来侍奉给这些**。
**们看看这酒的成色,品不出是什么酒的味道,就问贝特西,贝特西随口回答:“这是鸡尾酒哇!”一位**听了这个词,高兴地举杯祝酒,还高喊了声“鸡尾酒万岁!”从此便有了“鸡尾酒”的名字。这是在美洲比较被认可的关于鸡尾酒起源的说法。
说法二:
在一次宴会结束后,剩下了各种不同的酒,有的杯里剩下1/4,有的杯里剩下1/2。有一个宴会上清理桌子的伙计,将各种剩下的酒用三五个杯子混在一起,一尝味道却比原来各种单一的酒要好很多。接着,伙计按不同的组合一连试了几种,种种如此。之后将这些混合酒分给大家喝,结果评价都很高。于是,这种混合饮酒的方法便出了名,并流传开来。至于为何称为“鸡尾酒”而不叫“伙计酒”,便不得而知了。
说法三:1775年,移居美国纽约阿连治的彼列斯哥,在闹市中心开了一家药店,制造各种精制药酒卖给顾客。一天他把鸡蛋调到药酒中岀售,获得一片赞许之声。从此顾客盈门,生意鼎盛。当时在纽约阿连治的人多说法语,他们便用法国口音称之为“科克车”(与“ Cocktail”发音相近),后来衍成英语“鸡尾”。
从此,鸡尾酒便成为人们喜爱饮用的混合酒,花式也越来越多。
说法四:
19世纪,美国人克里福德在哈德孙河边经营一间酒店。克里福德家有三件引以为豪的事情,人称“克氏三绝”。
一是他有一只膘肥体壮、气宇轩昂的大雄鸡,是斗鸡场上的名手;
二是他的酒库据称拥有世界上*杰出的美酒;第三,他夸耀自己的女儿艾恩米莉是在全市都能排上**名的绝世佳人,似乎在全世界也是****的。
在市镇上有一个名叫阿金鲁思的年轻男子,每天晚上都要到克里福德的酒店悠闲一阵,他是哈德孙河往来货船上的一个船员。时间一长,他和艾恩米莉坠进了爱河。阿金鲁思为人善良,人格秉性都很好,工作踏实,克里福德打心里喜欢他,但又时常作弄他说:“小伙子,你想吃天鹅肉?给你一个条件吧,你赶快努力当个船长。”
阿金鲁思很有恒心,努力学习、工作,几年后终于当上了船长,艾恩米莉自然也就成了他的太太。婚礼上,克里福德很高兴,他把酒窖里*好的陈年佳酿全部拿出来,调和出“绝代美酒”,并在酒杯边饰以雄鸡尾羽,非常美丽。然后为女儿和女婿干杯,并且高呼“鸡尾万岁!”自此,鸡尾酒便大行其道。
说法五:
相传在美国独立时期,有一个名叫拜托斯的爱尔兰籍姑娘,在纽约附近开了一间酒店。1779年,华盛顿**中的一些美国和法国的**经常到这个酒店,饮用一种叫做“布来索”的混合兴奋饮料。
但是,这些人都不仅仅是平静而悠闲地饮酒,而是经常拿拜托斯开玩笑,把她比作一只小母鸡取乐。一天,拜托斯气愤极了,便想出一个主意想要教训他们。她从农民的鸡窝里找出一根雄鸡尾羽,插在“布来索”杯子中,送给**们饮用,以诅咒这些公鸡尾巴似的男人。
客人见状虽很惊讶,无**解,但他们都觉得非常漂亮。因此一个法国**随口高声喊道“鸡尾万岁”。从此,加了雄鸡尾羽的“布来索”就变成了“鸡尾酒”,并且一直流传至今。
说法六:
相传许多年前,有一艘英国的船停泊在犹加敦半岛的坎尔杰镇,船员们都到镇上的酒吧饮酒。酒吧楼台内有一个少年用树枝为海员搅拌混合酒。一位海员饮后,感到此酒香醇非同一般,是他们从未喝过的美酒。于是,他便走到少年身旁问道:“这种酒叫什么名字?”少年误以为他问的是树枝的名称,便回答说:“可拉捷·卡杰。”这是一句西班牙语,就是“鸡尾巴”的意思。少年原以树枝类似公鸡尾羽的形状戏谑作答,而船员却误以为是“鸡尾巴酒”。从此,“鸡尾酒”便成了混合酒的别名。